二月中旬以来,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提升基层党支部组织力,严格党员教育管理监督,按照《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共中央组织部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几个问题的通知》(组通字[2018]41号)和辽矿公司《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组织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2月18日,金宝屯煤矿矿班子首先召开了班子组织生活会,随后,各基层党支部相继召开了组织生活会,开展民主评议党员活动。
为了召开好基层支部组织生活会,矿党委专门下发了《关于召开2018年度基层党支部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各支部要认识到组织生活会与民主生活会的区别,认真准备组织生活会各项材料,制定本单位组织生活会方案。同时,指出组织生活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以交流思想、总结经验,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为中心内容的组织活动制度。明确组织生活会主题是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着力增强党内政治生活标准化规范化水平,对照政治表现、发挥作用和纪律作风等方面情况,査问题、明方向、尽职责,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政治功能,把党支部打造成坚强前哨和坚固堡垒,为推动全公司改革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各基层单位支部还邀请到矿分管领导参加会议,在会上:首先各支部党员进行了对照检查,支部每名党员都撰写了对照检查材料,着重从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牢“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和履职践诺、担当作为、真抓实干、遵规守纪等方面查找差距和不足。查摆问题剖析原因,制定整改措施;二是提出批评建议。党员对支部集体提出意见建议,每名党员至少一条,可以找问题或者提建议。党员还对其他党员提出了意见建议;三是对支部党员进行民主评议,民主评议党员,测评票由各党支部自行印制,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会议结束后,各基层单位党支部进行了认真总结,总结材料根据查摆出的问题和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整改措施,党员要做出整改承诺,对会议进行详细认真总结,并报矿党委工作部存档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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